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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7-03-13 【编辑录入:fengfy】 文章出处:《解放日报》2017年3月13日第12版 |
古代官员是如何管好“身边人”的 |
作者:解放日报见习记者 雷册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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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4日,上海市委正式公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在规范工作中,上海全市334家单位的2133名市管干部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作专项申报,并由相关部门一一甄别核实。”2017年3月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报眼位置刊发题为《上海规范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的新闻,集中梳理了近两年来上海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整体规范工作。
从严管干部,要从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家人开始。其实,在古代官场就不乏一些官员以身作则、严格管束“身边人”的例子,甚至还有一些约束官员“身边人”的规定。 任人不唯亲,官员主动避嫌 在古代官场的腐败行为中,官员的“身边人”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他们往往狐假虎威,利用在官员身边的便利条件,贪污受贿,勒索百姓。然而,古代也有官员严格管束“身边人”的好例子,一些官员“任人不唯亲”的事例就曾传为佳话。
公元303年,晋朝的荆州刺史刘弘推荐立过战功的皮初担任襄阳太守。朝廷认为皮初资历太浅,建议任命担任过东平太守的夏侯陟为襄阳太守,刘弘却坚决反对。原来,夏侯陟是他的女婿。刘弘对同僚和部属们说:“夫治一国者,宜以一国为心,必若亲姻然后可用,则荆州十郡,安得十女婿然后为政哉!”他更上奏朝廷:“陟姻亲,旧制不得相监;皮初之勋,宜见酬报。”后来,朝廷只好听从了刘弘的意见。 刘弘不重用自己女婿而重用功臣,任人唯贤不唯亲,一度传为美谈。那时的西晋已经大乱,但荆州因为有刘弘“劝课农桑,宽刑省赋,公私给足,百姓爱悦。”(《资治通鉴》卷八十五),成了一方乐土,许多难民都移民过来。 重视教育“官二代” 如何教育好下一代,历来备受关注。古代有见识的官员,都相当重视家庭教育,以维系良好的家风,延续家族的良性发展。
言传身教,力戒儿孙奢靡浪费 宋代孔平仲的《续世说》记载,北魏贵为司空的长孙道生,一生清廉节俭,骑马时用来遮挡尘土的一条熊皮障泥,总是洗了再用,破了再缝,多少年都不换新的。儿辈们见父亲这样,也都自觉地勤俭节约。皇帝派人编写歌词称颂道:“智如崔浩,廉若道生。”号召全国的官员都来学习崔浩的慧智和长孙道生的清廉。
唐朝的卢承庆博学有才干,曾官至宰相。他在临终时交代儿子:“我死后就穿平常的衣服入殓,不要用牲畜祭奠,坟墓的高度只要能辨认就行了,不要过于高大宽广;只用棺材,不需要棺外椁,那样太浪费了;碑文只记载官号和生卒年月,不要弄许多漂亮话在上头。”这无疑是对儿孙的一种言传身教,在旖旎繁华、生活富足的唐初,高官能俭朴平实、不尚浮华,绝对是有益世风的正能量。
才分虽有高低,但必须读书明理 中国古代的官员,自古就有立“家训”的传统。明代王洪洲就在其《家训》中谆谆教导曰:“子孙才分有限,无如之何;然不可不使读书。贫则训蒙以给衣食,但书种不绝可矣。”在古代士大夫看来,读书比奢华的衣食更重要。
晚清名臣曾国藩对后代的教育相当重视。咸丰六年(1856年)九月二十九日,他写信给九岁的儿子曾纪鸿说:“凡人多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勤俭自持,习劳习苦,可以处乐,可以处约。此君子也。”这样的期许较之一般教育显得境界更高。
不可出入公门坐公车,要做善事 古代官员在外做官,囿于公务以及交通不便,长期回不了家,与家人联系只能依靠家信,“家书”便成为官员对留守家中的“官二代”们的主要教育方式。
清代王士祯的《池北偶谈》记载,明神宗时的礼部尚书沈鲤在京为官,常写信给商丘老家的儿辈,对他们的约束极其严格:出行上,不许儿辈“出入公门,招惹是非”,“拜客只可骑马,不可乘车”;衣着上,要求家人子弟“衣服勿太华美,器用宁可欠缺”等等。并且,他还经常写信提醒儿辈“秋夏粮及早上纳,多加与些火耗,各庄上人,常约束他,莫要生事。”显然这是要家人遵纪守法。
此外,沈大人还要求儿辈多做善事:每年冬天做一百件棉袄施舍给穷人,对于亲戚中的穷苦者、孤寡者,也要经常接济等等。他在家书中教育儿辈:“大抵盛极则衰,月满则亏,日中则昃,一定之理。唯有自处退步,不张气焰,不过享用,不作威福,虽处盛时,可以保守。”
沈鲤为人正直,为官清正,被推崇为贤臣。 出台规定约束官员“身边人” 管束官员“身边人”关乎国家吏治,深为历史上的明君所重视,尤以明太祖朱元璋较突出。
明朝开国初年,很多功臣家的僮仆倚仗主人的权势,横行霸道,导致民怨沸腾。朱元璋知道了召集徐达等人,说:“尔等从我,起身艰难,虽成此功,非旦夕所致。比闻尔等所畜家僮,乃有恃势骄恣逾越礼法,此不可不治也。小人无忌,不早惩治之,他日或生衅隙,岂不为其所累?如治病,当急去其根,若隐忍姑息,终为身害。”(《典故纪闻》卷一)朱元璋认为要治理功勋大臣家僮的劣迹,必须“急去其根”,实际上,朱元璋是要警诫大臣们,杀鸡儆猴。
洪武九年(1376年)秋八月,朝廷下发文件:“凡在官者,其族属有丽于法,听其解职归乡里。”(《戒庵老人漫笔》卷一)意思是,现任官员,只要本族亲属中有违法犯罪的事情,那么该官员必须主动辞职回家。作为一种官方制度,这对于防止官员亲属倚仗官势违法犯罪是有一定裨益的,但这种形同“连坐法”的预防措施也有很多弊端。当时就有官员在千里之外,本来好好为官且颇有政声,但却因为老家族人违反了法律,而被解职回家。
朱元璋还对宦官定了很多规矩,不许宦官干预朝政。他立了块三尺高的铁牌在宫中,上面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当时,“有内使以久事内廷,从容言及政事者,太祖即日斥遣还乡,命终身不齿。”朱元璋还告谕群臣:“自古贤明之君,凡有谋焉,必与公卿大夫谋诸朝廷,而断之于己,未闻近习嬖幸之人得与谋者。”(《典故纪闻》卷三)
虽然,在古代官场不乏官员以身作则、重视教育、严格管束“身边人”的好典范,但古代历史上官员的“身边人”依然劣迹频出。因此,只有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不容特权存在,才能制止歪风邪气,实现吏治的清明。
荐稿人:ffy 2017-03-13 执行编辑:lry 2017-03-13 责任编辑:zjy 2017-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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