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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20-12-11 【编辑录入:xscclf】 文章出处:《人民日报》2020年4月15日12版

赵新民——忠于职守 冲锋在前
作者:记者 刘兵  阅读次数:2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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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2月1日和清明节,乌鲁木齐市西门派出所的民警们都会举行以“追思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为主题的纪念英烈扫墓活动,以此缅怀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与身绑炸药的歹徒斗争中光荣牺牲的一级英模、西门派出所原教导员赵新民。

  赵新民,生于1956年2月13日,山西省文水县人。他于1976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分局西门派出所教导员,二级警督警衔。在参加公安工作的26年中,赵新民忠于职守、秉公执法,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先后参与破获多起刑事案件,为维护乌鲁木齐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1976年至2001年间,他多次受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嘉奖并荣立三等功一次。

  1994年初,赵新民带队抓捕一名犯罪分子。当时情况紧急,民警们防弹衣不够,赵新民硬是把防弹衣让给战友穿上,而后不顾危险,率先冲入歹徒窝点。

  面对犯罪分子,赵新民“骨头硬”是出了名的。曾有被他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威胁他:“你小心点,总有一天我要报仇。”赵新民正色回答:“我也告诉你,怕死我就不会当警察!”

  20022111时许,一名歹徒身绑炸药,在人流集中的闹市区企图制造事端。接警后,赵新民带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赵新民毫无惧色,沉着应对。

  关键时刻,赵新民奋不顾身地堵住歹徒的去路,歹徒突然引爆了炸药。当日1455分,赵新民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2002321日,公安部授予赵新民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称号;2002325日,乌鲁木齐市委追授他优秀共产党员20025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

  西门派出所教导员张亮说,赵新民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和爱民为民的情怀,激励着一批又一批战友们为了维护新疆社会稳定不懈奋斗!



荐稿人:xscclf 2020-12-11  执行编辑:xscclf 2020-12-11  责任编辑:zjy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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