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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2-09-15 【编辑录入:xscclf】 文章出处:2012年9月14日《新民晚报》A30

公布钓鱼岛及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意义
作者: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常务副院长 沈丁立教授  阅读次数:8870

  

      9月10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这一声明出台出于什么考量,将对中日钓鱼岛争端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请专家作一番分析。——编者

  

1. 精确划定基线成为维权基础

  

      问:9月10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我国为什么要发表这一声明?出于什么考量?

  

      答: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有六项,其中包括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部分的确切利益是确保国家的领土、领海以及领空不受侵犯。要维护我国在钓鱼岛地区的主权,首先必须明确在这一地区我国领土和领海的地域范围。在日本当局采取了所谓钓鱼岛“国有化”措施后,我国采取实际行动反对日本侵犯我国在钓鱼岛的主权,就是中国政府相应维权的必然结果。

  

     因此,必须将我国认定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我国主权边界明确划出。鉴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等领土具有岛屿性质,我国必定连带拥有相应领海的主权。鉴此,必须确定领海的准确起始。在岛屿的情况下,这一起始是由环绕岛屿的特定封闭线所组成,这一封闭线称为领海基线。从基线背离岛屿、面向海洋方向的12海里范围,即是与岛屿相关的领海。由基线所包含的岛屿就是相应的国土,其所包含的其余水域则为主权国家的内水。

 

    根据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上述封闭线或者领海基线必须按照一定的技术规则来确定,而不能随意勘划,以避免沿海国不当谋取内水以及领海利益。一般而言,领海基线的确定是按照正常基线、直线基线或者混合基线的方式来确定的。在钓鱼岛以及附属岛屿群的情形下,我国采取了直线基线的原则,即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这一体系中的一部分岛屿为基准点(基点),将相邻基点以直线相连,因此形成以折线组成的封闭环线,这就是我国关于钓鱼岛以及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这种做法完全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划出,具有科学、精准性。当然,选择不同附属岛屿作为基点,领海基线将有所差异,但不会有重大差别。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际公开水域相关的水体分为五类: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含领海与毗连区但范围超出领海与毗连区)、公海,而各国在上述不同区域具有不同权利。尤其是因为水体作为流体,具有连续流动的特殊性,与领土有着显著不同的物理特性,因此当代国际海洋法依据海洋的这一特性,对特定沿海国以及其他国家在该沿海国附近不同海区的各自权责,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对于沿海国,其内水具有领土相当的性质,并在其领海内具有高度的政治权利,但他国仍有在其领海中“无害通过”的权利,无害通过有确切的12项标准。在专属经济区范围,沿海国具有唯一的海洋生物捕获权和海床物质的开采权,而他国在这一区域有和平航行的权利以及适当照顾沿海国安全的责任。

  

      我国政府发表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目的在于对我国维护在钓鱼岛地区的权责进行准确的地域与空间的法律界定。一方面,中国将遵守已签订并批准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另一方面,也将在相应区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并在适用的情况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宣布有关领海基线,旨在昭告我国在这一区域不同海区的权益,彰显我国维护相关权益的国家责任,并要求国际社会在上述区域尊重中国的主权。

  

2. 出台这一措施要起威慑作用

  

      问:我国政府现在公布基线,对钓鱼岛争端将产生什么影响?

  

      答:钓鱼岛争端成因复杂,具有争议本不足为奇。我国政府提出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这是在利益相关方有关争议难消情况下缓和矛盾、避免冲突的积极倡议,曾为中日双方控制分歧、扩大合作给予了过渡性的指导。但是,搁置争议必须是争议各方怀有共识,应该是中日两国共同行动,而非任何一方委曲求全,而其他一方可以不负责任,甚至滥用他方善意,从而破坏共识,加剧争议。

  

      钓鱼岛以及附属岛屿作为台湾地区的地理延伸,进入我国大陆中央政府的版图已有7个世纪之久。在19世纪末,日本觊觎中国国土,非法窃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这理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被全面纠正。但美国在冷战期间出于全球谋霸的战略考虑,非法控制我国钓鱼岛,并在上世纪70年代初擅自将我国钓鱼岛以及附属岛屿私相交与日本当局“施政”,这为中日长期不和打入了楔子,这也是钓鱼岛问题来由的重大原因。

  

      长期以来,日本政府罔顾中方对解决钓鱼岛争端提出的积极主张和良善姿态,逐步推动对钓鱼岛地区的控制,直到这次悍然决定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国有化”,彻底背离了中日共同搁置争议的过渡性方案,严重侵蚀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威胁到我国的核心利益。对于这种极端做法,我国必须针锋相对,予以坚决反制。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归属问题上,日本不承认存在争议并且不再愿意搁置争议,我国也就失去了与其继续搁置争议的可能和必要。

  

      面临日本政府引起的当前严峻态势,我国必须采取坚决并且有效的措施,在钓鱼岛地区的我国领土、内水以及领海区域坚决维权。发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我国就能在明确的区域范围按照我国相关国家法以及国际法执法维权。按照我国法律,他方倘若不向我国政府申请并在未获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我国领海,其行为属于侵犯,必须予以阻止。他方若未获我国批准而故意进入我国领土,属非法入境,必被依法治罪。屡教不改,罪加一等。

 

      所以,颁布领海基线,我国也就同时宣示了在我国主权范围的不同地理空间内,我国保护主权的相关法律责任。作为主权国家,我国有权利不受他国侵犯。作为法制国家,我国对各种侵犯我方主权的行为有着相应的惩处法规,而动用一切必要手段以捍卫中国的主权安全,是我国政府和人民不可推卸的神圣责任。日本以及其他国家不应对中国保卫国家主权以及领土完整的意志和能力怀有任何侥幸心理。

发布钓鱼岛以及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就是要起这样的维权威慑作用。当然,要使威慑取得成功,我国就必须将威慑目的、威慑的可信能力、以及一旦威慑失败,挑衅者将要面临的严重后果,一并通告世界。既要威慑,必须认真。要让任何侵略者认识到,刻意挑衅所给自己带来的后果,将严重地得不偿失。

  

3 .强制实施“搁置”保障局势稳定

  

      问:对日本政府所谓“购岛”行为,中国政府有哪些反制手段?作为专家,您有什么建议?

  

      答:为有效确保在钓鱼岛地区的我国主权不受侵犯,我国必须建立有力的监视和反应体系,以威慑对我国权益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并在损害一旦发生后,对损害者绳之以法。

  

      作为对日方所谓将钓鱼岛以及附属岛屿“国有化”的反制,我国已经宣布将钓鱼岛地区纳入国家海域动态监测管理系统。这一系统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海面监视监测等多种手段,实施对我国近岸及其海域开发活动的立体、动态监视监测,及时为各级政府、海洋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服务。

  

      我国国家海洋局日前透露,包括钓鱼岛、黄岩岛以及西沙群岛全部岛屿附近海域的首批卫星遥感影象已全部完成处理并入库,这批影像分辨率为0.5米,覆盖面积总计达500多平方公里。这一系统已成为我国海洋管理领域节点最多、网络覆盖面最广、与行政管理结合最紧密的业务系统。包括远海海域的水温环境变化、海洋水色变化、洋面变化、风场、浪高等,都能通过这套系统获得。从9月11日起,我国中央电视台开始了播发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预报。

  

      下一步,这一系统还将不断加强对远海海域的遥感检测。在2020年前,我国还将专门发射8颗新的海洋系列卫星,包括4颗海洋水色卫星、2颗海洋动力卫星和2颗海陆雷达卫星,加强对钓鱼岛、黄岩岛以及西沙群岛全部岛屿附近海域的监测。与此同时,为了弥补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现场监视等手段的不足和限制,我国还将在沿海各地海域实施无人机遥感监测,以增强监测的机动性,获取高分辨率的数据。

  

      除了可靠有效的监测监视系统,我国还需建立更为强大的反应系统。在平时,必须对钓鱼岛以及附属岛屿地区进行更为常态性的海面与空中巡航管理,确保在这一地区领海、岛屿以及内水没有未经授权的进入。一旦出现对我国权益进行侵犯的情形,就必须采取警告、拦截、拘捕甚至更为严厉的手段,予以坚决阻止。

  

      这是颁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后必然的主权行为,如此维权,就将实现我国在这一地区对自己国土与领海的实际控制,真正将主权落实在治权之上。然而,这也可能引起目前对钓鱼岛进行非法控制的日本的反弹。对此,中方需要具有充分的估计。但是,中方当前的目标并非通过自己登岛驻岛实现控制,尽管这也是我国的主权体现,而是以实际行动防范和制止他方对我国相关领海与岛屿/内水的侵犯。就此而言,中方仍然旨在以我为主,用自己的力量强制实施搁置争议,尽管是一种强制,但它符合我国主权权益范畴,而且具有强制合作性,仍然具有自制与合作的特性,这将为新的条件下中日协商和合作提供机会。

  

      如果日方一意孤行,放弃最后的合作机会,决意在我国钓鱼岛附近海域与我国冲突,那么,中方也只能奉陪!世界注意到,那个帝国主义可以肆意侵略、伤害中国等国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中日综合力量的对比已经发生了不利于日本的根本性变化。今天的中国有意志、有能力维护自己的主权与安全,为此不惜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意志与能力,绝非他国介入所能动摇。既然公布了我国的领海基线,维护我国的领土与领海完整,就是中国政府与人民的唯一选择。

 

荐稿人:clf    2012-09-15   执行编辑: tmy    2012-09-15    xwf   201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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