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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6-05-21 【编辑录入:fengfy】 文章出处:《中国教育报》2016年5月20日第5版 |
看日本如何防止校园欺凌 |
作者: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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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其实,校园欺凌是各国教育都面临的难题之一。对于如何防止或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鉴。 近来,我国一系列校园欺凌事件令舆论哗然。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关注也逐渐升温。事实上,日本校园欺凌现象同样非常严重。除了自杀、过劳死,校园欺凌也是日本颇具特色的“标签”之一,中小学生苦于同龄人的孤立、暴力而自杀的案例并不罕见。 如今,日本的校园欺凌又有了紧跟时代发展的“升级版”。欺凌同学的中小学生开始利用新的社交工具,对被害者进行“网络围剿”。与我国微信相似的“LINE”被日本社会广泛运用,并且在中小学生中衍生出了很多“潜规则”。比如,在群里最弱、被大家共同欺凌的那个同学被叫做“小豆子”;好几天不发言的叫做“羔羊”。凡是这些社交网络上的“弱势群体”,都会被其他学生群起而攻之。
将防止校园欺凌法制化
面对连年延续、花样不断翻新的校园欺凌现象,日本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制定国家层面的欺凌事件对策,而直接推动日本反校园欺凌法案机制建立的一个契机,是发生在2011年的大津市中学生自杀事件。 当时一名初二男生长期受到三名同年级男同学的欺凌,比如被要求吃下蜜蜂尸体、全身被绑住塞进柜子、被强迫偷窃,甚至被逼从窗户跳下进行“自杀练习”等。该学生不堪折磨自杀身亡,但学校在知晓校园欺凌事实的前提下,竟然联合大津市教委一致对外隐瞒。案件被媒体曝光后,迫于舆论压力,当地警署对学校进行强制调查。大津市长也组织设立了由相关专家、退休法官等专业人士组成的“第三方调查委员会”。最后警察获得关键证据,证明学校知晓校园欺凌但没有阻止,调查委员会也认为校园欺凌是导致学生自杀的直接原因。 该事件在日本社会引发巨大反响,人们开始认识到教育体制的缺陷,并认真反思防止校园欺凌的紧迫性,各界人士呼吁政府制定更加系统的应对措施和监督机制,明确学校和家长的职责,防止相关部门推诿责任、包庇隐瞒真相,重蹈大津中学生自杀的悲剧。在强大社会舆论的推动下,日本国会在2013年6月通过了《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首次将防止校园欺凌问题法制化。 该法适用于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及特别支援学校。基本理念是必须创造儿童安心学习和开展其他活动的环境,教导学生不在校园内外欺凌他人,同时在遇到欺凌事件之时不放任、不沉默。在此法案的引领下,日本文部科学省以及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防止欺凌的方案举措,明确了国家、地方政府、学校和家长的各自职责,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社会联动的应对措施。 日本国家财政每年都有解决校园欺凌等问题的专项拨款。根据文部科学省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日本用于防止校园欺凌等问题的预算约为57亿日元(约3.4亿人民币),相比2015年,约提高16%。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校园欺凌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和高效应对,主要包括:扩充公立中小学学校顾问的人员队伍,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学生及时排解各种心理压力;构建由精神疾病专家、心理专家、律师等构成的“校园欺凌支援团队”,帮助学校应对危及学生生命等的重大欺凌事件;支援各地方政府指定网络巡视专员,一旦发现恶性不良信息,及时通报地方教委、学校和警局等。 为了确保家长和学生可随时咨询校园欺凌问题并获得帮助,日本文部科学省于2013年6月起设立全国统一的24小时免费求助热线“0120-0-78310”,在日语中“78310”几位数字的谐音与日语“诉说烦恼”发音相同,很容易让人记住。原则上,电话将接通当地的教育委员会咨询机关。根据欺凌事件的实际情况,当地教委还将积极协作儿童商谈所、警察以及临床心理医师等,提供咨询服务,并启动救助程序。
第三方团体协助防止校园欺凌
根据立法,日本学校积极构建有效的干预机制,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形成了“预防、教育、惩戒相结合,家校协作、积极应对”的一整套反欺凌机制。 为防患于未然,学校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学生丰富的情操和道德心,使学生感恩生命、相互理解。例如,2011年大津事件后,当地中学就将每月11日设为“追忆生命日”,通过全校学生集会的方式,共同感悟生命并加强相互间的朋友意识。立法还规定,学校需积极协助家长和地方居民,通过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确保学校周边的风气净化,鼓励居民目睹欺凌行为后及时相告处理。此外,由于近年来网络欺凌逐步升级的现状,学校需高度重视网络欺凌并加以防范,面向学生及家长开展防止网络欺凌的活动。 为及早发现欺凌现象,日本学校对学生进行定期调查,并要求教职员工随时关注学生动态。一旦发现欺凌迹象,全校教师紧急求救,不能忽视或隐瞒。例如,在日本岩手县中小学,班主任注意到欺凌事件后,可将该事件记入“学生指导卡”中,进而在所有教员中共享信息;同时,班主任与学生之间进行沟通的“生活记录笔记”中若有值得留意的地方,会将该笔记在全体教师之间进行流通并联系该生家长。 为了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学校制订了相关计划,对教职员工进行防止欺凌的技能培训,提升教师防止和应对欺凌的能力。 2016年起,日本开始致力于构建“团队学校”,创设引入心理专员、福利专员等外部专家的协作机制,一旦发现有学生遭遇或可能遭遇欺凌,学校立即对有关事实进行调查。确认欺凌事实后,由该团队对受害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持续性支援,对加害者及其家长分别进行指导。在此过程中,校长及教师可依据《学校教育法》第11条,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实行惩戒措施,但不得体罚。 为保证在公平公正的理念下更加客观高效地防范并解决欺凌事件,日本立法规定,必须引入第三方介入机制。例如,学校设有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和“儿童安全对策支援室”等第三方团体,一般由律师、心理医生、退休警官和大学教授组成。文部科学省还要求学校在发现施暴学生有涉嫌违法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协助调查,按照日本的《刑法》《少年法》和《儿童福祉法》的规定处理。警方作为独立于学校和教委的第三方,能够防止因“私了”情况给被害学生带来的二次伤害。
指导与守护家庭主体责任
防止欺凌并非学校和教师的单方责任,作为学生监护人的家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日本《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规定,家长应努力指导儿童养成规范意识。当自家孩子受到欺凌后,家长要采取适当措施加以保护。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学校在采取防止欺凌措施时,家长要努力给予协助。 面对“欺凌事件”,亲子沟通尤为关键,家长应当与孩子一同面对,首先应尊重孩子,注意加强与孩子心灵上的沟通。由于很多家长没有相关经验,日本要求学校应该积极与家长联系,举行面向家长的科普讲座。家长们还可以通过教育专家热线,向相关教育专家、心理专家、法律专家等人员咨询,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此外,为了避免过于强调家长职责,以至于学校疏于构筑欺凌对策,日本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对家长义务的规定不得理解为减轻学校的欺凌防范责任。 但在日本《防止校园欺凌对策推进法》颁布后,因校园欺凌导致的自杀事件并未实现根本杜绝。2015年7月,日本岩手县某中学初二男生因备受欺凌而自杀,该学生曾申诉自己受到欺凌,想要自杀,但因为教师之间未能实现信息共享导致悲剧发生。为避免法律的名存实亡,2015年8月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方各学校火速检验并反思自身的欺凌防止对策,鼓励学校积极上报欺凌事件。 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布的最新数据,2014年共有21641所公立和私立中小学上报了共计188057起校园欺凌认定事件(即学校和教师加以关注并发现的欺凌事件,比起欺凌发生件数,欺凌认定件数更加关注积极解决的态度),相比上一年度增加2254件。这个数据看似触目惊心,但也从侧面发映出日本学校对校园欺凌已有明确的认知,并且在努力正视,学校教师的相关防范意识也在逐步加强。 (作者单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国际教育信息中心)
荐稿人:ffy 2016-05-21 执行编辑:ffy 2016-05-21 责任编辑:xwf 2016-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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