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在合肥,一位农妇热心搭载一位老太坐“顺风车”却不幸发生车祸导致老人罹难,愧疚的农妇和家人数次为老太的子女送去医药费、赔偿费,竟一次次被拒绝,老太的子女始终坚持一个“死理儿”:不能让好人做好事,却没了好报。
在社会上“敢不敢扶摔倒老人”引发争论的背景下,不少网民在慨叹做好事终有好报。
一条微博牵出两个家庭的爱与宽容
“合肥市瑶海区众兴乡浏河村一农妇骑车去店埠镇赶集,路遇本村一老人,遂主动带她一程,不料途中老人从电动车上摔下,农妇赶紧将其送往医院,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农妇愧疚,主动提出赔偿4000元,死者家属坚称她是出于好意帮助老人拒收任何赔偿。请多多转发此好人好事以正民风。”
连日来,这条简短的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获得了近3万次转载,6000余条评论,网民都在表达着对事件双方当事人的感佩和激赞。
与网络流行的“没有十万元,千万别扶老太太”戏谑之语不同,现实中的这起意外发生后,做好事者感觉愧疚,主动提出赔偿,而发生意外者的家属却坚决拒收,并且连续拒绝了四次!
搭“顺风车”老人遇意外身亡,家人四拒赔偿
日前,“中国网事”记者来到事件的发生地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磨店社区沿河村,实地探访了事件的双方。
一个月前的8月13日,是沿河村村民赶集的日子。当天早晨10时许,农妇刘士圣驾着电动三轮车去临近的肥东县店埠镇购买猪饲料。回家的路上忽然发现不远处路上一对祖孙俩在临近正午的大太阳下一步步挪得艰难,眼尖的她很快认出是76岁的李家珍和孙女小敏,于是立即提速追上去,提出顺道捎她们一段,李家珍欣然应允。
“走着走着,到了一个弯度特别大的道口,正拐着弯忽然冒出一个小伙子骑着摩托车飞快从对面驶来,为了躲他,我猛打了一下方向,车头歪得太狠,车子噌就翻了,我们三个人都被甩了出去。”刘士圣回忆。
一瞬间,刘士圣的腿被翻倒的车身牢牢地压住了,李家珍和小敏则被甩在路边,老太太头部被撞得流血不止。刘士圣赶紧让路人给自己丈夫李道元报个信,要他打120,送老太太去医院。
经诊断,小敏的伤势较轻,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刘士圣的大腿受伤也不轻;而李家珍最严重:颅脑出血,次日晚就撒手人寰。
搭载李家珍是出于好心,没想到好心却办了坏事。万分愧疚的刘士圣和丈夫一致认为,“无论花多少钱都必须补偿”!但令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他们先后四次送治疗费、赔偿费居然都没有送出去!
在李家珍被送往肥东县的医院就诊后,李道元就立即回家取了五千元用作治疗费用,然而这“一送”就被李家珍的儿媳李孝香当场回绝,李家珍远在东北打工的儿子刘国桥接到妻子电话后第一句话就是:“你没要人家钱吧?可不能问人家要钱!”
随后李家珍先后两次转院诊治过程中,李道元和刘士圣夫妇又接二连三地找到老太家人,“至少要负担医疗费用,但他们就是不肯收”!
8月16日,李家珍去世的第二天,李道元夫妇一早带着祭品和厚厚的一叠百元大钞来到对方家中吊唁,坚持要予以经济赔偿,被再次谢绝。
“刘大姐本是出于好意才捎了我婆婆一段路,发生意外又不是她故意的,而且她自己也受了伤,我们怎么能要他们的钱呢?”李孝香和丈夫始终不肯收下“赔偿金”。
李家珍老人去世一个月后的9月16日,刘士圣面对着“中国网事”记者眼圈一下就红了:“就在昨天,他们家还卖了稻子给孩子上学,我一见就急了,马上就要回去取钱,他们还是不要啊!”
“别人怎么做是别人,我们是我们。人家带我婆婆纯粹是好心,再说出了意外也不是人家的责任,要了钱就等于否认了这一点。我们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却得不到好报。”李孝香说。
通情达理、公序良俗,需要每个人呵护
一个主动做好事,发生不幸后主动担责;一个善良宽容,用最朴实的言行感动着人们。在这两户普通农家人的心里,只有“以德报德”这一最平凡却又最不不凡的人生观。
网民“海螺滴滴吹”不无冷静地说:“在人人热衷于打官司解决问题的社会中,一件在乡间中遇到的大部分人都会这样解决的事被当作稀奇的事广为传颂,我们要做的不是颂扬,而是反省。”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说,从司法层面讲,必须考虑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责任。司法有引领公民向善、呵护公序良俗的义务,比如可以借鉴美国相关法律的要求,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而给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损害时,其责任可以依据一定程序予以免除。而从道德层面看,重拾中华民族的尊老传统,弘扬乡亲邻里的淳朴礼让和通情达理这些一直以来的优良社会传统,全体公民都应该付诸行动。
新华社记者 卢尧 马姝瑞(据新华社合肥9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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