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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中华人文精神(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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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自我价值 方立天 人的自我价值,也就是人格价值。人格,古代称为人品。品,即品德、品格。什么是崇高的人格,如何达到和保持崇高的人格,是从先秦直至宋明哲学讨论的一个中心问题。中国古典哲学重视人的尊严与价值,并强调一个人的自我价值不在于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而在于具有追求真理的高尚品格、崇高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实践,以及坚定的独立意志。 孔子重视追求真理,强调追求真理高于物质享受。他提出谋道与谋食的问题,说:“君子谋道不谋食”(《论语·卫灵公》)提倡君子用心力于求真,不用心力于衣食。又说:“士志于道,而耻于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对于以穿破衣吃粗粮为耻辱的人,不值得与他谈论探寻真理。孔子还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同上)爱真理甚于爱生命。热爱真理,明辨是非,是人格价值的重要内容。北宋理学家提出一个“孔颜乐处”的命题。史称周敦颐每令程颢、程颐“寻仲尼、颜子乐趣,所乐何事”(《二程遗书》卷二上)。胡瑗曾以“颜子所好何学”为题,科试诸太学生。颜子,姓颜,名回,字渊。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论语·雍也》)“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同上)我认为,孔子是赞扬颜回安贫乐道,好学求真,在追求真理中获得快乐,“其乐”就乐在对真理的追求、探讨和发现。 儒家宣扬道德至上,强调道德价值远在一般人所追求的物质生活的价值之上。这种理念在仁与生、义与利、德与力、理与欲等关系问题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仁与生 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孟子·告子上》云:“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生命。“仁”,仁爱。“义”,正义。孔子、孟子肯定生命和道德的价值,但两者如发生矛盾,不可得兼,应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舍弃生命,坚持道德原则。这是强调对个人来说,人格尊严比保全生命更为重要。 与儒家从伦理道德角度论人的生命价值不同,道家从生命自然提升的角度论述人的生命价值。老子说:“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五十一章》)“尊道贵德”是道家的伦理思想总纲,是道家的生命价值取向。老子所讲的“道”是世界万物的总的根源和本质,“德”是“道”体现在具体事物中的内在本性和依据。因为“道”生万物,“德”蓄万物,所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又讲“道法自然”,由此“尊道贵德”也就是顺其自然。“自然”,是指天然,自然而然,也即万物非人为的本然状态,进而引申为无为无造的意思。老子提倡尊道贵德的人要以“无为”为立身行事的准则,也就是遵循自然法则,排除主观执著和矫揉造作。老子认为这是人的生命意义所在。后来道教进一步在上述道家思想基础上提出重生、贵生、乐生、长生的生命观,唤起人类对生命现象的尊重和关爱,对生命意境的追求和提升。在道教看来,作为“天下母”的“道”与宇宙万物具有同一性,宇宙本质与生命本质具有同一性,人在追求与“道”合一的生命历程中,人的生命就会由短暂变为永恒,由有限变为无限。道教这种对生命无限的挚爱和追求,表现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赞美。 义与利 儒家重义轻利。孔子认为富贵有义与不义问题,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孔子并不笼统地排斥富贵,而承认合乎道义的富贵, 但强调义才体现了最高的价值。孟子区分了人的“耳目之官”与“心之官”,前者是感觉功能,后者是思维器官,而思维高于感觉(参见《孟子·告子上》),由此肯定精神生活高于感官享受,高于物质生活,内在价值高于功利价值。《礼记·儒行》云:“苟利国家,不求富贵。”强调儒者以对国家有利为目的,不求个人的富贵。汉代董仲舒更有两句名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认为做事要合乎原则,不要考虑物质性功利。墨家宣扬义利统一论,一方面主张“贵义”,提出了“万事莫贵于义”的命题,(见《墨子·贵义》)一方面又提倡“尚利”,“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兼爰下》)还把“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作为衡量言论是非的标准(见《墨子·非命上》)。墨子肯定天下大利和利人利天下的意义与价值。义利问题很复杂,利有个人私利与群众公利之分,应当说,公共利益是很重要的,是要维护的,私利要服从公利,脱离国家民族的利益,个人利益最终也将成为泡影。同时也应当看到,物质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础,脱离物质生活专谈精神生活、道德、理想,只能流于空谈。但是,只注意物质生活,不提高精神生活,不讲道德理想,势必使物质生活失去正确的方向和真正的意义。 德与力 “德”指道德。“力”指生命力,表现为意志力、体力,引申为武力、军力等。孟子区分“以德服人”与“以力服人”,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提倡施行仁政,以道德赢得民心,取得人民的拥护。与孟子尚德不重力不同,法家韩非重力不贵德,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强调力的作用。汉代王充提出了“德力具足”的观点,兼重德力。(参见《论衡·非韩》)应当说,王充的德力并重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治国之道的一个重要理念。 理与欲 “理”,道德原则。“欲”,物质生活欲望,指追求高于基本生活需求的欲望。宋明理学家宣扬“存天理,灭人欲”,把道德原则与物质需要对立起来。清代思想家戴震认为理存乎欲,斥责理学家的“理欲之辨”为“以理杀人”。应当承认,精神需要高于物质需要,但离开物质需要也就没有精神需要,两者是统一的。 独立意志是人格价值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儒家强调人要具有独立的意志。孔子有一句名言:“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匹夫”指平民,“不可夺志”即独立意志。孔子肯定平民百姓也有独立的意志。孔子又说:“仁认为具有仁、知、勇就能充分表现独立意志。《孟子·公孙丑上》云:“志,气之帅也。”孟子认为意志、志向是精神状态的统帅。孟子提出“尚志”说,(参见《孟子·尽心上》)提倡发扬仁义——人的善良意志。他还提出独立人格的标准“大丈夫”,“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强调大丈夫的崇高人格是坚持道德原则,不屈从于别人的意志,不随环境的变化而转移。古代道家、墨家也赞扬坚持独立人格,如《庄子·逍遥游》赞扬战国时独立思想家宋钘(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整个社会赞美他时,他淡然处之,整个社会毁谤他时,他也不为所动。庄子提倡不顾别人的毁誉,坚持自己的见解、主张、原则,坚持自己的独立性和独立风格。 (全文摘自《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中华人文精神》第一部分,作者:方立天 2007年11月1日 来源:光明日报) 推荐人:118 日期:2008-6-28 tj: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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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15: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