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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风貌保护:发展中的必然选择
作者:邵 建  阅读次数:18663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发生了可喜的历史性巨变。但中国的巨变,也引起了一些海外中国事务观察者的疑虑。如有对华友好的汉学家,开始关心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他们甚至担心,在北京、上海等日益国际化的中国大都市里,人们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规模地改变城市固有格局,使西方元素过多地侵蚀东方古典遗韵。

  这些善意的提醒当然非常可贵。不过,中国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还是非常注意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都在进行着历史传承的保护性开发的工作。

  正在举行奥运会的北京,就以“人文奥运”为理念,对旧城改造进行了创造性的保护和开发。例如,具有悠久历史的商业街———前门大街便在迎接奥运、筹备奥运的过程中,重新焕发了生机。从2002年起,前门大街作为具有代表性的风貌景观,被列入了重点规划项目,并于2007年春开始根据老照片进行复原。修缮之后的前门大街,换铺了青白石路面,再现了昔日

  御道的风采。在原有硬件设施得以复原之后,规划者并没有忽视传统商业文化内容的重现,召回了曾经的80多家老字号商铺。这使新的前门大街,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体现了如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新的理念。

  在中国经济中心城市上海,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从一开始就注重规划先行。上海分别于2003年和2005年,出台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和《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保护条例》对于历史文化风貌区、优秀历史建筑以及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是原则性层面的,例如,不得擅自改变街区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除确需建造的建筑附属设置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现有建筑进行改造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文化风貌等。而《保护规划》则更注重操作性层面,规划制定了四大保护原则,即整体性、原真性、可持续性和分类保护原则,确定的保护对象有建筑、空间、城市肌理、绿化环境以及无形文化遗产。规划还对历史建筑进行了分类,分为优秀历史建筑和一般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又分为甲等和乙等两种。可以说,这两个重要的法规和规划,让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半功倍。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经济的发展,不仅为历史风貌区的保护提供了财力,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对外文化交流和历史认知方面的自信心。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对土山湾的重新认识。

  土山湾的核心区域,集中在徐家汇。这是一处曾经延续了百年文化的老上海地标,一处曾经西学东渐的集散地,一处学堂、教堂、修道院、藏书楼、圣母院、博物院、天文台、印书馆等传教和文化教育机构林立的文化高地。在过去几十年的历史研究中,土山湾往往被认为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文化罪证。而今天,自信的上海市民和中国学者,开始看到其作为上海早期对外文化交流历史烙印的一面。在今年一次关于土山湾的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学者们呼吁,不能仅仅看重土山湾遗址周边的时尚价值,更应该发掘其历史文化底蕴,从而使之成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一个文化高地。

 建: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全文摘自2008-08-27《解放日报》第8版:“新智库 新追求”——上海社会科学院院庆50周年成果展示)

 

荐稿人:156  日期:2008-8-30    Sj160   Tj165  日期:200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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