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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2-02-16 【编辑录入:wangdl】 文章出处:人民网 2012-2-11 来源:《解放日报》 |
南京“科技新九条”破创业瓶颈 |
作者: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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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龙年新春出台科技“新九条”政策,短短千字,“干货”多多,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 这份名为 《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措施》(简称“新九条”)有不少创新突破: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的,其收入归个人所有;明确科技人员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将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允许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鼓励在宁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到南京市大学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都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表示,南京市与江苏省科技厅、教育厅共同出台这九条政策,就是要在破解科技创业者的身份之忧、提高科技人员与科研成果的市场价值和解决科技创业企业初创期难题三个方面力求突破。所有政策突破都围绕人才展开。他的观点是:人才是“长着脚”的,用不好,就会外流;科技成果是“可转让”的,本地不能有效转化,就会到外地转化;门户城市是“四面洞开”的,如果没有足够的集聚和辐射能力,门户就会成为“管道”和“走廊”。 南京有两院院士79人,在校大学生79万,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60家。去年,南京地区有23项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专利申请量在2.5万件以上。但是,科技人员创业仍面临诸多瓶颈制约。 “以前,教授的职务发明是不敢随便乱动的。即便是教授们的职务发明有效转化后,个人也只能得到很小一部分的收益。而且教授一旦担任行政职务,就会放弃和企业的合作,因为一般学校都规定,担任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不能‘做生意’。而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教授创业,其职务发明专利从学校转移到企业,高校只收取企业2%的股权作为补偿。”南京金陵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戴鼎震在仔细看过“新九条”后,打算带领团队以科技成果入股一家农业企业。 当然,也有人提出疑虑:高校老师离岗创业必然影响正常教学,如何“补缺”和规范大学教学秩序?大学生休学创业是否会成为“不务正业”的借口?很多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并非个人所有,在鼓励个人创业的同时,怎样防止个人侵吞集体知识产权?对这些是否要出台一些操作性更强的具体细则?对此,当地一位大学教授说,突破创新总会带来其他的影响,但摸着石头过河,总比摸着石头不过河要好。
荐稿人:wdl 2012-02-16 执行编辑: zjy 2012.2.17责任编辑:tmy 201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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