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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20-08-28 【编辑录入:lrylry】 文章出处:《快乐老人报》2020年8月27日第2版

在公共场所要有公共意识
作者:@ 快乐老人报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  阅读次数:6241

  近日,微博上一则关于大爷大妈在杭州某酒店大堂蹭空调跳舞不肯走,逼得酒店员工“出绝招”——调高空调温度的视频火了,引起很多网友关注。


  旅行间隙,兴致勃勃的大爷大妈们见缝插针地以翩翩起舞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开心,这种兴奋之情可以理解。但是,酒店大堂毕竟不是跳舞的地方,放飞自我也需要注意场合和时间。这起事件中,酒店工作人员的处置方式,从多次提醒到悄悄调高空调温度,其实已经相当克制了。它无关对老年人的“偏见”,关键还是这些老人确实混淆了公与私的边界。类似现象,这些年媒体报道的就有不少。如日前,湖南永州有市民在街头拍到4名大爷大妈骑在路旁带桩的共享单车上,把单车当成运动器材,脚蹬空转锻炼。此外,违反公共交通规则,随意翻越护栏、闯红灯,在宜家“蹭睡”等现象,也都一再受到关注,并引发社会质疑。


  公共场所不是私人空间,每个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都应该遵守相应的规则。若像家中那样“任性”“随意”,显然就突破了公私边界。它一方面将影响到他人的权益和公共秩序,另一方面也容易为自己乃至群体“招黑”。当然,这里面不排除一些老人是因为不懂规则而无心“冒犯”,但也说明,部分老人的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确实有待增强。


  在公共场所,做到不影响他人,是一种修养。当然,不只是老人,任何群体在公共文明和规则面前,都应该是平等的,公共文明和相关规则都应该遵守。毕竟,社会的正常运作不仅需要法律,也更需要个体的公共意识和规则意识的自觉。


  必要的公共意识并不是束缚人们的镣铐,而是公民应有的素养。只有具备公共意识,个人才能与公共生活合拍,并获得更多尊重。当然,我们也希望一些公共场所针对老年人也有更耐心的规则教育,帮助他们培养公共意识。

(文章来源:《快乐老人报》2020年8月27日第2版




荐稿人:lry  2020-08-28  执行编辑:lry  2020-08-28  责任编辑:tmy  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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