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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0-06-09 【编辑录入:xiaomi】 文章出处:《人民日报》 2010.6.9 |
从邓拓不沾公家便宜说起 |
作者:季音
阅读次数: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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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与一位曾经和邓拓一起工作过的老同志,说起了邓拓同志的廉洁作风,颇给人以启发。 他讲了两个例子。1957年末,时任人民日报总编辑的邓拓前往四川采访。为了了解宗教界方面的情况,他在成都专程访问了一所著名的佛教寺院,方丈让徒弟摆上花生、松子、红枣等干果,招待客人。邓拓和方丈谈得很好。临别时,邓拓让随员拿出他的10元钱,付给寺院。陪同前往的成都市文化局一位干部上前阻止说,按照规定,这类费用由他们单位报销,邓拓坚决不同意,最后还是由他个人付了钱。 作为书法家的邓拓,外出常遇到有人向他索求墨宝。一天,四川日报一位领导干部请邓拓为他题写张条幅。他答应了,但手头没有纸笔。随行人员告诉身边的人民日报记者站同志,明天请他们顺便带些纸笔来。邓拓听了立即制止道:“我个人送给同志们的字,怎能用公家的纸笔?”第二天,邓拓外出路过一家文具店时,自己掏钱买了纸、笔和墨等。 以上所述的两件“小事”,如今在有些人看来,或许会感到不可思议。个人用公家一点文具纸张,接受被采访单位一次简单的招待,这是不在话下的事。可是邓拓对此却十分认真。据秘书说,这是邓拓的一贯作风,他从不沾公家一点便宜。 邓拓的这两个故事,反映了一个新闻工作者经常会遇到的两种关系:一个是记者与被采访单位的关系,一个是公与私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这两种关系呢?必须明确,记者的采访权和报道权是为公众服务的,记者与被采访单位的关系,是一种工作关系,是在一个共同目标下的合作关系,目的只有一个,即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事实,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要处理好工作关系,需要摆正公私关系。公私分明,做起事来堂堂正正,顺风顺水;公私混淆,做起事来扭扭捏捏,患得患失。不仅是新闻工作者,每一个公职人员都应公私分明,廉洁奉公,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公共权力的关系,不可利用这种关系去谋求个人好处。这是职业道德的底线,也是做好工作的基础。 回顾邓拓当年的廉洁品格,不禁想到现在的社会现实。应当肯定,我们大多数党员干部,都在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为人民工作,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也有些人,把公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执政办事当成了谋取私利的机会,把公共资源当成了个人享受的专利,他们大肆挥霍公款,追求奢侈腐朽生活,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邓拓时常告诫他的同事们,一要勤奋工作,二要廉洁奉公。他的言传身教,尤其是那种一点都不沾公家便宜的严于律己作风,彰显的是公心,追求的是公利,也为遏制私欲筑造了坚固的精神防线。这些,对于今天的我们,还是有启发意义的。 荐稿人:tmy 2010-06-09 执行编辑:lry 2010-06-10 责任编辑:xwf 20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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