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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1-03-27 【编辑录入:lrylry】 文章出处:《党员经典导读》2011年第3期第40页 |
造假之风与精英的责任 |
作者:顾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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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飘零海外17年的朋友归来,谈话中我问起:“同你在国外的生活相比,回国生活什么地方让你感觉最不适宜?”他回答:“最先进的设施国内有了,最新的商品有了,服务的礼貌和周到也有了,一时最难适应的是,在国外,别人说什么基本上就可以信什么;回国后,别人说什么,你不能就相信,先得搞清楚真假,否则上当的机会太多了。” 没有了对真实或诚实的宗奉乃至敬畏,个人不可能以此自律,也就管不住自己,造假自然层出不穷。但人类必须集体生活,彼此之间不能没有一点诚信,即便自己不诚信的人,也必须活在别人的诚信之中。在达不到内生自律的情况下,依靠外在的灌输、示范甚或强制,来让不诚信的人守信,成为文化范畴之外,中国社会结构乃至权力结构的重要功能之一。自古以来中国的精英群体,从天子、官员、文人到“盗亦有道”的山大王,花大力气教育民众或部下诚实守信,史籍中大量诚信教条由此而来。 百姓的守信可以通过外在的教化和强制来保证,但君主和官员的守信又靠谁来保证?如果他们的诚信没保证,那吃了亏的民众又怎么会不作假?历史上的政治家如商鞅、吴起等人为了获得民众信任,都上演过“立木为信”的故事,通过用高得离谱的赏格,奖励一件毫无价值的小事,来 树立诚信守约的形象,建立官府与民众的信任关系,实施自己的政治主张。 问题在于,官员、文人乃至君王也是人,普通人会犯的不诚信错误,他们也会犯,甚至犯起来更厉害。问题更在于,一切单纯依靠自上而下的权力结构来实施的外在制约,最后都必然遇到不可克服的挑战:精英阶层既没有将“不作假”作为终极价值,形成文化自律,也没有更高的权力或强有力的制度来制约他们,迫使他们诚实守信,一旦面对造假可能带来的好处,经受不住“文过饰非”的诱惑,他们也将毫不犹豫地说谎造假。在这一点上,他们只是凡夫俗子,未必具有他们倡导的那些道德品行。而只要精英阶层失信说谎,权力驱动的“造假”多米诺骨牌,必定经过层层放大,下传民间,到时上下一体,造假自然不可收拾。之所以说“不可收拾”,不只是因为说谎造假者众,“法不责众”,而首先是因为收拾者本身不存在了,精英阶层也在造假,而且从普遍造假中获得了最大的好处。 所以,在中国,普遍造假不但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结构现象;不仅是一种管理现象,也是一种权力现象;不仅是底层社会现象,更是顶层结构现象:精英阶层不能身体力行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和制度规则,反而借权力造假来获取不义之财,必然导致社会普遍造假。 国人先天缺乏对真实和诚信的神圣感和敬畏感,如同一般地缺乏宗教性一样,不可能根本改变。可以补救的是在“后天”的结构作用上有所建树。但这种建树不是重回靠权力强制来积累社会诚信资源的老路,而是通过制度的完善,来修补原来自上而下型约束体制的漏洞,其中关键的关键是为确保精英阶层的诚实守信创设一种保障机制。 这种机制说起来,非常没有创意,几乎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民主法治。而其内在的机理,也同样没有创意,那就是借助民主,让一切可能造假的高高在上的公权力,受到自下而上的有效制约,进而通过依法行政,形成自上而下的对基层社会生活中造假行为的普遍约束。 选自:东方早报 2010.12.30 推荐人:lry 2011-03-27 执行编辑:lry 2011-03-27 责任编辑:wslxl 2011-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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