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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5-04-08 【编辑录入:tjffy】 文章出处:《解放日报》2015年4月8日第6版 |
虐童不能仅当作“家务事” |
作者:王亚菲
阅读次数: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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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9岁儿童遭养父母虐待的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据警方通报,该男童遭养母抽打,造成四肢、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警方日前已将涉嫌故意伤害的养母依法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对于何为情节恶劣,并未给出清晰的标准。这就给界定虐童性质和执法层面,造成实践难题。
荐稿人:ffy 2015-04-08 执行编辑:lxl 2015-04-14 责任编辑:wdl 201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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