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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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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

  一、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能分工

  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督导和指导所辖学校、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一)卫生行政部门

  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防控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全国及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二)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按照卫生部相关防控方案和技术文件,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三)教育行政部门

  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四)学校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五)其他相关部门

  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和做好相关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1.制订应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

  2.组织校医院、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

  3.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 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 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7. 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8. 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甲型H1N1流感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强化上述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需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卫生防控措施

  1. 病例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接受隔离治疗。

  2. 卫生部门在学校的配合下,开展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中小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居家医学观察为主,高校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集中医学观察为主。

  病例所在学校建立与居家医学观察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并将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每日对集中医学观察者实行随访、报告。

  3. 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学校加强当地学校晨午检工作,加强学校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

  4. 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采取消毒、感染控制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5. 卫生部门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加强区域内的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稳定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情绪。教育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媒体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

  学校防控措施

  1.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实施全园停课7天(或7天以上)的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儿童的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托幼机构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2. 中小学校和高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 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中小学校和高校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4.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出现第一类情况时,在加强非校内感染病例的卫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卫生防控措施

  1. 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当地所有学校开展晨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

  2.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校内环境消毒。

  3.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 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学校防控措施

  1. 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 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2)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3)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5)中小学校停课放假后,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高校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

  (6)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7)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8)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4.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第二类情况时,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加强当地学校疫情监测、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等卫生防控措施。

  重点加强相关学校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实施全校(园)停课措施;对出现病例的高校实施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进行观察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做好被隔离高校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学校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出现第三类情况时,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疗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降低病死率。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当地所有学校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重点做好被停课高校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教育、卫生和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强化风险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 当地卫生部门在当地教育部门配合下,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3.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向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4. 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5.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争取相关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6.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7.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7天,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五、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防控甲型H1N1流感,参照本工作方案执行。

 

资料来源

 

荐 稿 人:lyl       2009-8-31

执行编辑:lyl       2009-8-31

责任编辑:lry       2009-09-06

                 甲型H1N1流感预防干预措施应用技术指南(试行)

为指导应用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干预措施,控制或减缓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速度和范围,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我国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毒持续的人与人之间传播和社区水平的暴发流行阶段。

一、个人卫生

(一)提倡勤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正确的洗手方法包括以下5个步骤:

1.湿:在水龙头下把手淋湿,包括手腕、手掌和手指均要充分淋湿。

2. 搓:双手擦肥皂或洗手液,搓洗双手的手心、手背、手指、指尖、指甲及手腕,最少洗20秒。

3. 冲:用清水将双手彻底冲洗干净。

4. 捧:捧水将水龙头冲洗干净,或用擦手纸包着水龙头关闭。

5. 擦:用擦手纸或干净毛巾将双手擦干。

整个洗手的过程至少持续30秒才能达到有效的清洁。

(二)注意日常礼节。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并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

(三)倡导公众保持健康行为。如充足睡眠、合理营养、锻炼身体等。

(四)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清洁和良好通风状态。

二、分类就诊

流感样病例可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分类就诊。轻症病例应减少不必要的就诊,可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人群应及时就诊。疑似或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治疗。

(一)轻症流感样病例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时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包括上学、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尤其是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或参加公众活动。如需外出(包括就医),必须戴口罩。

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接触时做好个人防护(如戴口罩)。隔离治疗的场所尽可能与家庭公共区域隔开,最好是单独的房间。

流感样病例需保持良好的休息,多补充水分(如水、运动饮料、婴儿饮用电解质饮料等),并注意个人卫生。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时间自出现症状始,到病后7天或症状消失后1天(以两者中较长者为准)。

(二)以下流感样病例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1. 儿童病例在前期症状的基础上,出现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难;皮肤颜色发紫或灰白,或紫绀;食欲减退;严重或持续呕吐;嗜睡或反应迟钝;烦躁;流感样症状进行性加重。

2. 成人病例在前期症状的基础上,出现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胸痛或腹痛,或胸闷或腹胀;突发式眩晕;意识障碍;严重或持续呕吐;流感样症状进行性加重。

3.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人群,包括: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心血管疾病(除高血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病等慢性病患者;患有免疫抑制疾病的成人和儿童(包括药物或HIV感染引起的免疫抑制);孕妇;小于18岁青少年中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者;养老院和其他慢性病康复机构的人员。

三、病例家庭的感染控制

(一)家庭成员的防护。

尽可能相对固定1名家庭成员照顾、接触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的轻症流感样病例。家庭中的高危人群尽可能避免与病例接触。所有家庭成员与病例密切接触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同时,保持良好的室内通风。

家庭成员尽可能避免与病例面对面接触。直接接触病例后,尤其是处理病例使用过的物品后,必须用肥皂洗手。建议照顾、接触病例的家庭成员外出时戴口罩,减少传播疾病的可能。

病例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控自己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家庭成员出现继发的发热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家庭消毒。

    病例使用过的毛巾、手绢和纸巾等要妥善处理。病例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期间,建议定期使用消毒液擦拭家具、日用品和玩具等物体表面。

    家庭成员可共用清洗后的餐具。使用肥皂清洗脏衣物,并及时晾干,有条件的家庭可以加热烘干。接触病例脏衣物后必须用肥皂洗手。

(三)口罩应用。

   与病例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并尽可能缩短接触时间。病例外出时也必须戴口罩。健康人群在日常生活和正常社会活动中,不建议戴口罩。无特殊情况,正规的药房或商店销售的外科口罩即可满足个人防护需求。口罩必须按照正确的佩戴方法使用,大小必须完全遮盖住口鼻,佩戴时尽可能缩小面部与口罩之间的缝隙。尽量保持口罩干燥,潮湿后必须更换。

   如需协助伴有急性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使用雾化器或吸入器治疗,建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病例居家隔离治疗期间进行上述治疗时,应尽可能在一个相对独立且与家庭公共区域隔开的空间内进行。

及时处理使用后的口罩,避免重复使用口罩。如为可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必须严格消毒和烘干。摘掉口罩后必须使用肥皂洗手或用酒精对手消毒。

四、减少人群接触机会

    减少人群接触机会的措施包括学校停课、托幼机构停托、错时上下班、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等。流感样病例和高危人群应尽量避免参加大型公众集会。

(一)关闭学校或托幼机构。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出现流感样病例的数量有限时,减少疾病传播的策略为尽可能早期发现病例和病例居家隔离,暂不建议关闭学校或托幼机构。如在校上课期间学生或教职员工出现流感样症状,需在第一时间将病例隔离。同时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监测(晨检)和个人卫生宣传教育。家长也需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晨检工作。

    当同一学校或托幼机构出现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进展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判断,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必要的放假、停工措施。原则上,采取措施的范围应由小到大,可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学校或幼儿园放假后必须加强放假学生或儿童的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接触,减少疾病的传播。

(二)推迟或取消大型公众集会。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地区,尽量减少或推迟一切不必要的大型公众集会。必须举行的大型公众集会,尽可能在室外举行;室内举行时,应避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良好通风,并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

五、出行或旅行建议

(一)流感样病例尽可能避免一切不必要的外出。

(二)甲型H1N1流感流行地区的居民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离开该流行地区的旅行,以降低甲型H1N1流感广泛传播的风险。

(三)其他地区的居民尽可能减少或者避免进入甲型H1N1流感流行地区旅行。如必须前往,应参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旅行注意事项,做好个人防护。

六、健康教育

    各地应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宣传折页、张贴画、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防控措施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防治意识。健康教育和宣传的要点包括:

(一)分类就诊措施。

    宣传轻症流感样病例避免不必要就医和重症患者及时就医的分类就诊措施,以及就诊时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二)普通健康人群行为。

1. 维持健康行为,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好的精神心理状态,饮用足够的液体和食用有营养的食物等。

2. 尽量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例,必须接触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戴口罩)。

3. 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酒精类洗手液同样有效。

4. 尽量避免外出尤其是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疾病流行地区的居民必须外出时尽可能戴口罩,且应尽可能缩短在人群聚集场所停留的时间。

5.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

6. 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

7. 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的良好通风状态。

8. 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尽量减少外出或与其他人接触。同时,告知家人与其接触时戴口罩,并尽快电话咨询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生,包括是否需要就诊、在何处就诊、如何就诊等。

七、高危人群的预防措施

(一)中小学生。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学生的发热和呼吸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报告,必要时请假。家长应确认儿童是否及时接种有关疫苗,并强化免疫。应鼓励患有慢性病的儿童坚持常规药物治疗。当家长或儿童进行咨询时,医生应对其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健康宣教。

(二)哺乳期妇女可尽早开始母乳喂养,如因病不能母乳喂养,可使用吸奶器。如因病无法提供母乳,可使用奶粉,或使用她人提供的经检验合格的人奶。

(三)心血管病人应自备两周量的治疗心血管疾病常规药物;未经医生许可不要擅自停药,特别是季节性流感或呼吸道感染患者。心衰患者应密切关注自身的呼吸节律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四)城市农民工等流动人口要加强自我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保持居室通风,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并尽量请假休息,自行隔离,必要时就医。

(五)病例护理者:

    用肥皂和水勤洗自己和受护理者的手,特别是儿童病例吮手后要洗手;尽可能避免近距离接触及频繁的皮肤接触;避免未进行彻底清洗就二次使用与儿童口唇接触的玩具和物体;玩具应放在远离儿童嘴的地方;必须近距离接触病人时尽可能减少近距离接触的时间,并尽量带口罩;抱儿童病例时,让其下巴靠在自己肩膀并面朝外,以避免儿童对着自己的面部咳嗽。用普通洗衣粉洗涤可重复利用的布质口罩并用熨斗进行熨烫。

(六)病例亲属每次接触病例、病例房间或盥洗室后,应用肥皂和水或者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慢性病患者与病例接触时,应戴口罩,尽可能减少接触的时间,并在接触后用肥皂水洗手。

八、其他措施

    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感染控制和疫源地消毒分别参见《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和《甲型H1N1流感疫源地消毒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出现社区水平的暴发流行时,采取广泛的消毒措施并不能达到控制疾病传播的效果,且会污染环境,不建议对社区进行大规模消毒。

资料来源

荐 稿 人:lyl 2009-08-31

执行编辑:lyl 2009-08-31

责任编辑:lry 200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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