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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20-10-26 【编辑录入:fengfy】 文章出处:《中国青年报》 2020年10月26日第4版

警惕潜入年轻人生活的“笑里藏毒”
作者:@ 中青报记者 李 超 实习生 左智越  阅读次数: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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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无锡惠山警方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一小区居民楼楼道内,经常有被丢弃的小钢瓶。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这些小钢瓶疑似吸食“笑气”用的“笑气瓶”。

  经缜密侦查,民警在该小区一住户家中抓获非法销售“笑气”的嫌疑人陈某,现场缴获“笑气”两箱480瓶。随后,警方陆续抓获嫌疑人高某等4人,至此,一条非法销售“笑气”的犯罪链被警方摧毁。此案涉案价值约69万元。

  当地非法售卖“笑气”的情况时有发生,警方在此前的一起案件中,缴获“笑气”115箱逾3.2万瓶。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调查发现,国内一些地区的医院也曾接诊过因吸食“笑气”精神失常的患者,以及因长期吸食“笑气”成瘾导致双腿瘫痪的患者。记者在网上输入一些特殊字符,仍能搜索到售卖“笑气”的相关商家。

 

    年轻人为何热衷吸食“笑气”

 

  8月19日0时许,江苏泰兴市公安局民警巡逻至一美食广场附近时发现,3名年轻男子正在汽车内吸食“笑气”。

  2018年6月,徐州某宾馆清洁工发现一名女孩躺在宾馆房间地上没有了呼吸。警方调查发现,这名18岁女孩系酒后吸食“笑气”死亡。

  据了解,“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麻醉性气体。该气体主要用作手术麻醉剂、奶油发泡剂、汽车助燃剂与火箭氧化剂。吸入该气体后,吸食者在丧失痛觉的同时,脸部肌肉会失控,表现出诡异的痴呆笑容,因此,该气体得名“笑气”。“笑气”有着许多带有迷惑性的别称,如“奶油气弹”“嗨气球”等。正因如此,吸食者吸食“笑气”时,通常自称在“打气球”。

  一位医学专家表示,由于该气体作用短暂需多次反复吸食,因此易造成大脑缺氧,并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受损,导致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精神障碍、瘫痪甚至窒息死亡。

  实际上,与海洛因、大麻等传统毒品受到严格管控的状况不同,违法的“笑气”买卖在线上、线下已达到猖獗程度。

 

  “笑气”可以在网上销售

 

  在一些互联网交易平台上,记者搜索“笑气”“氧化氮”等关键词时,平台都会弹出显示字样为“非常抱歉 没有找到相关宝贝”的界面。但搜索“奶油气弹”“奶油发泡器”等关键词后,就能轻松搜出一大批商家。

  一家名为“环保设备耗材厂家直销”的网店就表示可以定制气体。在记者表明想定制的气体为一氧化二氮后,商家警觉地表示:“亲,您要定制的是‘笑气’?”记者表示将用来制作奶油,商家要求记者提供营业执照与危险品使用手续,并表示:“不管量多量少,必须得有相关手续,不然不予交易。”

  除正规经营的店铺外,交易平台中依旧有一些灰色店铺。一家名为“咖啡奶茶1”的淘宝店铺询问记者购买“奶油气弹”的用途,在记者表示用于制作奶油后,店家回复:“那我们就给您发制作奶油的气弹。”记者询问该气弹装填的是否为一氧化二氮时,商家隐晦地表示:“看不懂就没法聊了,在这里不能发敏感字眼儿。如果不能用,我们就白送,不用瞎担心。”

  即使互联网交易平台已经通过相关措施抵制这种灰色交易,但仍有“漏网之鱼”逍遥法外。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此类现象同样严重。

  记者在微博上搜索了上述相关关键词,在出现许多禁毒类新闻的同时,仍有少数疑似贩卖、诱导吸食“笑气”的违禁内容未被删除。多个微博用户就在微博平台上公然宣传、销售“笑气”气弹,一位微博用户在2019年9月3日发布微博提到,“奶油气弹kayser高纯度打发精品”。

  一个名为“介铨”的微博号向记者表示,可以出售相关产品。记者添加了该微博用户提供的微信号,对方表示该产品6盒192元、12盒362元、30盒880元。每盒共有奶油气弹10粒,每粒含有氧化氮气体8克。对方强调,该气弹只出售给餐饮店,新用户一次最多只可以买3盒,但该商家并未跟记者核实身份。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在微博上,还有许多年轻人以吸食“笑气”为潮流。一位微博用户发布内容称:民宿里面居然有吸食过的“笑气”瓶、嗨气球……还有本修仙手册,“佩服佩服!”

  根据线索,记者进入青年群体追求的所谓“潮流物品”的销售群中。在某个香烟销售群中,一个名为“肉粽弟弟”的用户表示自己因贩卖“笑气”,两年前才被释放,并再三表示:“我十分后悔当时的行为,以后我再也不会碰这种东西了。”

  但在该群里,仍有一些人通过与购买者私聊的方式销售“笑气”。一位微信用户就称出售气弹,标价400元一箱,一箱10盒,每盒24支。在其发送的实物图片中,产品的包装上印有“Bestwhip”的英文字样,这就是圈内人熟知的“笑气小钢瓶”。

 

    律师建议加强对“笑气”的监管

 

  实际上,由于缺乏对成瘾性、耐受性、身体危害和非法性的界定,国内法律对“笑气”并未明确定性。换句话说,“笑气”并不在国家规定的毒品范畴内,也没有被纳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范畴。

  “‘笑气’虽没有被定义成毒品,但它能导致生理和心理双重成瘾,和毒品的作用机理十分相似。”一毒品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笑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实行管制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分析,年轻人追求刺激误入“笑气”陷阱,体现出部分青年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高校与各部门应加强相关教育,以案说法,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以免误入歧途。

  周浩建议对“笑气”加强监管,要将其纳入更高级别的限制类清单中,只有这样,法律才能对违法经营的人给予更重的惩罚;安监等部门应对“笑气”的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对涉嫌违规的上游卖家、下游买家都应加大管理力度、加重惩罚措施;互联网平台也应加强监管,定期对涉嫌发布违禁信息的账号进行整改,并删除其所发布的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0年10月26日第4版)

 

 

 

荐稿人:ffy 2020-10-26   执行编辑:ffy 2020-10-26  责任编辑:zjy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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