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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0-11-17 【编辑录入:lrylry】 文章出处:2010年11月17日《文汇报》9版 |
“1115”特大火灾警钟----和您谈谈“逃生计划”小贴士 |
作者: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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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特大火灾向人们发出警示。为了您和您全家的安全,今天,让我们谈谈“逃生计划”。作为参考,本报以上海消防专家建议和英国政府为帮助市民避免高层建筑火灾伤亡而制作的宣传资料为蓝本,分解制定“逃生计划”的要点。
熟悉您居住、工作的大楼 对自己所在的建筑物结构需要了然于胸。要找到各楼层的消防器材,如干粉、泡沫灭火器或水枪放在哪里。 找一下大楼中是否有防烟楼梯、普通楼梯、封闭楼梯;熟悉阳台、通廊、避难层位置。如有观光楼梯,是避难逃生的好选择。墙边落水管也是可以逃生的工具。请询问下楼里电梯中是否有消防电梯,着火时普通电梯千万不能乘坐。
设计一条逃生线路 熟悉您的房屋和楼宇之后,就可以开始准备好适合您家庭的逃生路线。需要先选定一个安全房间,最好是有电话、窗户可以打开的房间。如果无法逃离,待在房间、门庭或走廊里比较安全,因为这些地方通常有防火墙保护。 要让家中每个人都知道楼梯在哪。黑暗中容易不知所措,请数一数你需要走过几扇门。告诉家人,发生火警时应在哪些地方集合。让每个人都知道门窗钥匙放在什么地方。
常常检查逃生路线是否畅通 请常常查看走廊或楼梯,确保没有纸箱、垃圾或其他容易着火的物品。要确保通往楼梯和安全出口的门不被堵塞。要经常检查以保证这些门从里面和外面都能打得开。
告知家人逃生路线被堵塞时怎么办 如果火灾发生在你的房间,请把每个人召集到一个窗户可以打得开的房间。如果正门温度很高,可以用水降温。用棉垫或床单堵住门下面缝隙,防止烟进来。然后,打开窗户求救。 如果住在一楼或二楼,您和家人可从窗户逃离。但请用棉被当作缓冲垫,缓慢地先将双脚尽量贴近地面——不要直接从窗口跳下去。如果需要打破窗户玻璃,可用重物击破窗户底部某个角落,然后再敲掉玻璃。可以用毛巾或毛毯保护,来避免被锋利的碎玻璃边缘割伤。 如果火灾是由建筑内其他住户引起的,应用胶带或床褥堵塞你的正门上缝隙并关闭通风口。致电119,说明你的房门号码。
在家中安装必须的防火设备 请在家中安装烟雾报警器。感烟报警器应安装在卧室外面走廊或门厅里。请配备常用的居民家庭火场逃生自救器具:简易防烟面具(湿毛巾在紧急情况下可代替面具);救生绳索(紧急状况下可用窗帘、床单结绳替代);照明用手电筒;逃生缓降器。
和家人一起学习逃生技巧 如果是晚上听到报警,首先用手背去接触房门,试一试房门是否已变热。如果是热的,门不能打开,否则烟和火会冲进卧室;如果房门不热,火势可能还不大,通过正常途径逃离房间是可能的。离开房间后,随手关好身后的门,以防火势蔓延。如在楼梯间或过道上遇到浓烟要马上停下来,不要试图从烟火里冲出,选择别人易发现的地方。 当楼层大火已将楼梯间封住,致使着火层以上楼层人员无法从楼梯间向下疏散时,被困人员可先疏散到屋顶,再从相邻未着火的楼梯间往地面疏散。 当着火层的走廊、楼梯被烟火封锁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当街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看到的地方,向救援人员发出求救信号,如向楼下抛掷一些小物品,用手电筒往下照等。在充满烟雾的房间和走廊内时,尽量离地板近一些,可少吸些烟。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子裹好,冲出火场。 推 荐 人:lry 2010-11-17 执行编辑:lry 2010-11-17 责任编辑:lyl 2010-11-18 附录:有关11.15特大火灾的报道 火灾罹难者增至53人 《文汇报》2010-11-17第1版 本报讯 (记者何连弟 刘栋)截至昨天凌晨,“11·15”特大火灾已造成53人遇难,70人仍然在医院救治。市消防局局长陈飞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搜救工作于昨天晚些时候结束。 陈飞表示,当日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后迅速调集静安、宜昌等45个中队,各类消防车122辆,官兵1300多人赶赴现场扑救。首批消防力量达到火场时,该高层建筑已处于立体燃烧状态。近200名攻坚队员冒着浓烟高温实施强行内攻,成功救出107人。同时,消防部门运用云梯车,以及登高毗邻建筑架设移动炮,减少损失。经过全力扑救,火势于15时22分控制,18时30分基本扑灭。然后进入消灭残火和搜索遇难人员阶段,特别是搜索人员,消防部门反复搜索不留任何死角。 对于这起火灾烧大的主要原因,陈飞表示,该着火建筑周围搭满了脚手架,且包裹着大量可燃易燃的尼龙织网,踏板均为可燃的竹片板,以致火灾迅速向垂直方向及周边蔓延,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立体式火灾。同时,火灾时风力较大,风助火威,加速了火灾蔓延。 此外,陈飞也坦言,高层建筑与一般建筑不一样,民宅火灾与一般商务楼火灾不一样,可燃物多,火灾负荷大;居住的老人、小孩、行动不便的人相对多,而且容易造成烟囱效应,人员疏散难度高。虽然每户家庭都安装着防盗门,消防营救破拆难度大,但都竭尽全力救人灭火。
国务院调查组表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一一·一五”火灾大楼工程建设情况查明 骆琳: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 《文汇报》2010-11-18第1版 本报讯 记者从17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说,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和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同志在第一时间率领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力组织灭火、抢救、救治和善后等各项工作。整个抢险救援工作是及时、有利、有序、有效的。上海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高层次的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全面推进。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骆琳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使用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骆琳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他说,事故调查组的全体同志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同时,还要深刻总结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担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上海市副市长沈骏担任事故调查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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