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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4-03-09 【编辑录入:lrylry】 文章出处:《解放日报》2014年3月9日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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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钠:戴着“镣铐”跳舞 | ||||||||||
作者:陈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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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陈玺撼
如果要在食品添加剂里挑一个矛盾体,亚硝酸钠称得上是 “戴镣铐跳舞”的代表。它兼具护色、防腐和增味的才华,令功能单一的添加剂们艳羡,却也有一定毒性,是屡屡引发食物中毒的“惯犯”。 翻看超市里香肠、西式火腿等肉制品标签,亚硝酸钠常是 “座上客”。加了它,一方面能够有效抑制肉毒杆菌的生长,此菌在高水分真空包装食品中生存能力顽强,一般高压锅长时间蒸煮不能灭活;另一方面,产生的一氧化氮能与肉类中的呈色物质形成亚硝基血红素,让肉呈现 “讨喜”的鲜红色,还能产生独有的腌腊风味。直到目前,对肉类有三重功效的亚硝酸钠,其地位没有任何食品添加剂能够替代。 和所有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一样,只要在限定的剂量值内添加,亚硝酸钠仍是各国肉制品的“好帮手”。在我国,亚硝酸钠在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15克/千克,其残留量一般不得超过30毫克/千克。所以食用正规企业合法生产的肉制品,是不会有亚硝酸钠中毒之虞的。打个比方:199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亚硝酸钠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2毫克/千克体重。假设一个体重75千克的成年人,一天吃了1斤腊肉 (按亚硝酸钠残留量30毫克/千克计),摄入量正好踩在 “标准线”上。 其实就算吃了 “超标”了,也未必有风险。要达到0.2克以上的中毒剂量,上述这位成年人一次性要吃下至少13斤的腊肉,恐怕还没中毒就先撑饱了。此外,烹饪过程本身还会降低食物中亚硝酸钠的残留量,摄入量不过分的情况下,我们强大的肝脏就能将其代谢成无毒的化合物。平时如有多吃水果等富含维生素C食物的习惯,就更不用担心,维生素C可有效阻止亚硝酸钠在人体内转化成致癌物亚硝胺。一些食品生产商发现后,也开始在肉制品中添加维生素C。 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却让各地监管部门头疼不已。原因就是有人误把亚硝酸钠当做食盐大量食用,或吃了违规高剂量添加亚硝酸钠的食物,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出现无力、头晕、呕吐、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的导致昏迷甚至死亡。去年年底,上海一周内就发生两起因亚硝酸钠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餐饮从业人员,为让肉的卖相更好,烹饪时肆无忌惮地添加亚硝酸钠或含有该物质的 “增色剂”、 “嫩肉粉”。这些饭店、熟食店、小作坊有别于正规食品生产厂家,追求“肉色至上”,且容易规避监管。 2012年我国食品监管部门就已发布公告,对餐饮服务单位下禁令,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钠,违者重处。 食客们,今后要是下馆子时,发现筷子彼端的肉有异样的粉红色,可千万要留个心眼了!
荐稿人:lry 2014-03-09 执行编辑:lry 2014-03-09 责任编辑:zjy 2014.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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