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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3-02-10 【编辑录入:wfiwfi】 文章出处:《党政论坛(干部文摘)》2013年2月号

人穷志不穷
作者:李 怡  阅读次数:8774

  一位未成名的青年画家,靠画人像为生。一天,一个富人经过,喜欢他的画工,便请他画一幅人像。双方约好酬劳是一万元。一个星期后,富人依约前来拿画时起了歹念,心想:“这人年轻又没有名声,画中的人像是我,这幅画如果我不买,绝不会有人买。”于是不顾约定,说只愿花三千元买这幅画。青年画家傻住了,他从来没碰过这种事,他据理力争,要富人守约。富人自认为居上风:“我只能花三千元买这幅画,你卖不卖?”


    画家愤愤不平,他以坚定的语气说:“不卖。今天你失信毁约,将来一定要你付出二十倍的代价。”


    “笑话。二十倍!我才不会笨得花二十万买这幅画。”


    “那么 我们等着瞧好了。”青年画家说。


    十几年后,画家闯出一片天地,成为艺术界知名人物。


    那个富人早就把画家的画和话淡忘了。直到有一天,富人的几位朋友告诉他:“有一件事好奇怪!这些天我们去参观一位成名艺术家的画展,其中有一幅画不二价,画中的人物跟你长得一模一样标价二十万。可笑的是,这幅画的标题竟然是——贼。”


    富人立刻想起十多年前画家的事。“贼”这幅画对自己的伤害太大了,他连忙赶去找画家向他道歉,并且花了二十万买回那幅人像画。


    这个画家名叫毕加索。这是他年轻时的故事。人穷,可以志短,也可以人穷志不穷。志短的话,他会想:反正是已画出来的画,没人买也就是搁着,三千元总好过没有。志不短就会想:讲好一万,接受三千等于跪下屈辱拿钱。他宁可不要,而事情更鞭策他努力学艺,决心向这个“贼”讨回二十万。


一念之间,考验自尊与人格。没有人能屈辱你打败你,除了你自己。

(全文转自《党政论坛(干部文摘)》2013年2月号——摘自《今日文摘》2011年7月(新锐读本)李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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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勃罗·鲁伊斯·毕加索(1881-1973年)

 

荐稿人:Qxm  2013-2-10    执行编辑:109  2013-2-10   责任编辑:xwf  201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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