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官箴,主要是讲做官的基本守则。官箴的类型和数量很多,最为著名的当数宋朝的“戒石铭”。 它原是五代后蜀君主孟昶颁发给各地官员的官箴,共24句。宋太宗赵光义选取其中的4句16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颁行天下;南宋高宗赵构又将书法家黄庭坚所书写的这16个字“命州县长吏刻铭座右”,遂正式成为衙门官吏的座右铭。 现存最早的官箴,应当说是《云梦秦简》中的《为吏之道》。它在开篇就直接强调“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并将“五善”“五失”作为区分好官与坏官的标准。其中,“五善”的第二条是“清廉毋谤”,“五失”的第三条是“居官善取”。 北宋赵襄在《州县提纲》中明确提出,“故为官者,当以廉为先”。南宋吕本中进一步提出了所谓“当官之法”:曰清、曰慎、曰勤。 从古代官箴的内容来看,为官者要真正做到廉洁从政,除了一般要求外,最基本的还是要从两个方面加强自律:
一要“洁己”
北宋陈襄在《州县提纲》中提出了“节用养廉”和“勿求虚誉”两个要求。所谓“节用养廉”,就是根据自身实际经济条件量入而出,不要过度追求奢华的生活。这样便可做到“俯仰亡愧,居之而安,履之而顺,其心休休,岂不乐哉”。所谓“勿求虚誉”,就是不要贪图和追求虚名,而应当以百姓利益为重。 做到“洁”的关键,在于一个“俭”字,“俭以养廉”。明朝徐榜在《宦游日记》中提出:“俭有四益。”他认为,凡人贪淫之过,未有不生于奢侈者,俭则不贪不淫,可以养德,一益也。除此之外,俭还能够养寿、养神、养气,于民于己都是非常有益的。
二要管好身边人
古代官员大多是异地任职,上任时常带有自己的亲随。因此,官员不仅自身要廉洁奉公,还要管好身边的胥吏随从,防止他们倚仗权势、弄权贪赃。 陈襄在《州县提纲》中专门提出“防吏弄权”的要求。他认为,相关人一旦有机会就会玩弄权势,瞒着长官收受当事人钱财,不仅损害百姓利益,也败坏官员名声。正所谓,“彼之贿赂日厚,而我之恶名日彰,殊不知官长本不知也”。因此,必须对胥吏亲随严加管束,不给他们弄权牟利的机会。 当然,更重要的是官员要以身作则。南宋胡太初在《昼帘绪论》中就指出:“为今之计者,亦不过曰廉以率之耳。其身正,不令而行。” 除了亲随胥吏外,管好自己的亲戚子弟也是管好身边人的重要方面。陈襄在《州县提纲》特别提出“防闲子弟”和“戒亲戚贩鬻”。清人谢金銮在《居官致用篇》中也说:“亲戚欢娱僮仆饱,此一语是居官入手时第一误事。此处不立主意,将来便不可救药”,致坏了名声,丧了廉耻,明犯刑法,暗积冤孽,一切罪苦,都只是自家承担,到时悔之晚矣! 古代官箴中所表达的廉政观,至今依然有其现实意义。不少官箴的作者本身就是清官廉吏。他们言传身教,在中国廉政历史上留下了一段佳话。 比如,被康熙皇帝誉为“居官清正,天下所知”的张伯行,就是清朝中期著名的清官。他任福建巡抚时所作的《禁止馈送檄》,更是流传后世的著名官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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