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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2-09-13 【编辑录入:wangdl】 文章出处:文汇报2012年9月13日第5版 |
加强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 |
作者:陈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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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正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形式。诸多重大科技创新不再是单一主体的活动,而必须由多个创新主体参与、协同,这已是创新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企业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处于关键环节和主导位置。经过多年发展,上海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但不容忽视的是,上海企业与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主体的目标之间仍有相当距离,特别是自主研发能力、技术集成能力较弱,产业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相对欠缺。 科研机构在协同创新中承担着服务企业的任务。上海集聚了一大批科研院所和高校,包括许多"国家队"科研机构。上海企业创新的现状,迫切需要拥有技术、人才等丰富资源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给予有力支持。然而,由于存在着创新文化和价值的差异,科研院所、高校为产业和企业创新服务的意识仍有待强化。为此在新一轮的科技体制改革中,科研院所、高校应将此作为自身的一种责任,主动向企业靠拢。 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是上海创新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上海有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一些专门的共性技术研究机构,构成了共性技术研发服务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科研机构面向部分大型企业(集团)提供了有效的技术研发服务,但囿于本身的功能定位和价值追求,还难以完全担负起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的重任;特别是一批原本基础较好的转制院所,因转制后目标导向的变化,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的能力逐步弱化。当前,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关键是要明确科研机构在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中的定位,促使它们承担起使命,实现科研事业与产业发展的协力共进。 要充分利用好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这一新平台,加快探索新型共性技术研发组织运行模式。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组建是一个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它在应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战略规划、组织协调、联合研发、成果转化和政府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要发挥产研院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应用型研究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行业(技术)协会等主体各司其职的多层次共性技术研发网络,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全方位布局、多角度支撑,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紧密联系。
协同创新要成功,核心在于善用利益驱动机制,促成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开放式合作模式,使合作从短期、松散、单项逐步转向长期、紧密、系统。在合作过程中,既要坚持企业主导研发过程,发挥企业在创新目标提出、创新资源配置和创新活动组织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又要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开展面向企业的基础技术、基础工艺、工程化应用和系统集成的研发与服务,促进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的有机衔接,加快创新成果的产出和转化应用。 协同创新需要强化技术中介"牵线搭桥"的能力。技术中介服务是创新链环节之间的关键纽带,是促成协同创新中不同主体相互了解、沟通与合作的重要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上海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发育还很不成熟,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应积极搭建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平台,建立优秀中介服务机构的政府推荐制。当前尤为迫切的,是要大力发展知识服务机构,加大市场化、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引进和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的高层次技术中介服务人才。 协同创新需要加快完善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的平台。应整合优化现有科技基地设施,进一步完善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尽快形成适当集中与适度分布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新格局,构建第三方开放式创新平台。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资源管理模式和共享规定,加快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放,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协同创新,本质上是创新主体中相关人才的协同创新。产学研用合作迫切需要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管理等各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互动交流。科研院所和高校要把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科技创新人才作为一项长期使命。 人才的有序流动是实现协同创新的重要前提。上海科技人才的总量不少,但结构和分布不尽合理,流动率偏低,配置缺乏效率,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才闲置和浪费。现在高水平科技人才相对集中于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存在制度瓶颈制约。应建立健全高水平创新人才自由流动机制和灵活使用机制,鼓励科研人员踊跃投身创新创业。同时要调整优化科研人员评价考核的理念和机制,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充分激发创新活力。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党委书记)
荐稿人:wdl 2012-09-13 执行编辑: lxl 2012-09-14 责任编辑:lry 201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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