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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日期:2010-04-14 【编辑录入:xtjxtj】 文章出处:2009年上海教育系统关工委课题论文集 |
高校关工委的职能定位 |
作者:Djw等
阅读次数:4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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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工委号召“积极探索建设学习型关工委的长效机制,准确把握关工委的职能定位,为建设学习型关工委提供必要保障。”[1]按照管理要素理论,组织目的处于核心地位,是构建组织的前提,是组织运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同理,关工委的职能定位也是关工委体制与长效机制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要研究解决好体制与长效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明确关工委的职能定位,区分关工委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 由于广义来说,关心下一代事业本就是学校上下各部门所围绕从事的本职工作,也是家庭、社会各方关心或直接参与的工作。关工委作为学校编制外的一个以离退休老年志愿者为主体的群众工作组织,不可能样样事情都抓。关工委的职能定位就是要在学校总体育人任务中选出主渠道所需要且为关工委能力所及、属于配合补充的那一部分关心下一代工作。现实情况表明,为了准确把握关工委的职能定位,应避免陷入某些认识误区,遵守四项原则。 (一)走出认识误区
常使人困惑的认识误区有两个: 误区一,关工委好像什么都可做,又似什么都可不做。前者认为既然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事关(德、智、体、美)学校育人工作的各个方面,关工委就可无所不包全面参与。后者认为既是自(志)愿奉献,量力而行,“有任务,没指标;有要求,不强求”[2],那么做与不做两皆可。因此,有的关工委直接走到“前台”,司职职能部门的工作,甚至从事象办班那种有偿服务,可以获得好评;有的关工委长期只是挂名组织,不做实质性工作,也未觉有何不妥,而且无损所属单位育人的水平与知名度。存在这种游走两极、莫衷一是的认知,无疑会干扰关工委的职能定位。 误区二:脱离实际的高估关工委的作用。公开正式的文件和讲话对关工委的工作评价高到“千秋大业”、“涉及国家会否变色”、“具有独特优势、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实中关工委门可罗雀、需求疲软的现象却时有所闻。这种“高”评低求的反差现象自然会影响判断,进而影响关工委职能的准确定位。 因此,欲准确把握关工委的职能定位,必先澄清以上两个认识误区: 一不要混淆主渠道育人工作需要与主渠道对关工委配合补充的需要,将返聘到学工部门任专职辅导员、到教务部门任教学督导或到组织部门任组织员等离退休人员的工作统统划入关工委职能范畴。因为同是离退休人员,但受聘或返聘在编制部门工作与志愿参加关工委工作,二者在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及保障待遇等方面均不相同。前者8小时坐班,承担主渠道(多为编制部门)的岗位职责;后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从事辅渠道“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工作。譬如,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教育是党校的职责,党校因为缺编,可以返聘能够胜任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按照党校的大纲、教材、授课计划担任教学工作。关工委也可以配合协助党校开展党课教育,但执行的是关工委的24字工作方针[3]。虽然都是离退休老同志,都具有在职同志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前者是顶替岗位,重在履行岗位职责;后者是量力而为,重在以人生阅历和经验(教训)、个人形象、魅力和奉献精神等不可替代的优势配合工作,二者的工作性质和动机显然有别。这种区别不难从返聘学生口、党建口工作的老同志在结束返聘后是否转投关工委的情况获得佐证。如果将以上两类不同需要和性质的工作混为一谈,既高估主渠道对关工委的需求和关工委的作用,影响关工委的职能定位;也可能引发两类老同志间的权益平衡问题。因此,关工委职能定位时不应简单地以离退休身份划线,将离退休老同志在主渠道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关工委中老同志所做与关工委任务无关的事都包罗到关工委的帐下。 二不要混淆学校、在职同志和青年人出于对离退休老同志爱护和尊重、“高看一眼,厚爱一分”的评价与他们对关工委的实际需要,将关心、培育、造就接班人这一全党的宏伟事业和我们关工委所能承担的部分工作混为一谈。无论对主渠道的需求,还是对关工委自身的能力,都应保持一种清醒的认识。既要相信关工委有一定的优势和长处可以发挥,也要看到自身的短板——其动员凝聚力量和老同志作用的局限性。尤其要遵循德育、思想政治工作规律,不搞急功近利、重声势形式而轻潜移默化;要甘耐长期耕耘之寂寞,做一件,实一件,润物细无声。 (二)遵守四项原则
关工委的职能定位主要受制于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客观受制于学校、学生及青年教职员工对关工委价值的认可与需求,以及学校在人、财、物方面的投入;主观受制关工委队伍的凝聚力,以及老同志的奉献精神与能力。因此关工委在执行“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工作方针确定工作任务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看主渠道需要,量身定制。关工委的存在价值在于它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其主渠道所需、在职者所缺的不可或不易替代的那些作用。因此其配合补充服务应以满足主渠道、青年和大学生所缺的需要为前提。帮忙要帮到点子上,不做劳而无功,更忌添忙或干扰。 关工委的职能定位不能脱离学校育人的大环境,说到底是看学校主渠道在青年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方面的实际需求。评估这种实际需求,可以校内学生工作教师队伍配置情况为参照。以×大学数据为例(附表略),其辅导员的实配人员是编制定员的75%,过半数学院并未将学生工作教师编制配足。按照常理,这类主渠道学生工作队伍编制游刃有余的学校,一般对关工委的需求与投入也相对会较小。关工委若不能提供主渠道最需要的、老同志在阅历、经验(教训)、个人形象、魅力及奉献精神方面所特有不可替代作用,都可能使关工委提供的服务形同鸡肋,令服务与被服务者双方热情受挫。 因此,关工委在确定工作任务时,应恪守按主渠道、青年和大学生实际所缺需要量身定制的原则,避免主观臆断或因循守旧。兵不在多少,任务不拘重轻,惟为老同志不可或不易被替代的工作,不为老同志理应退出、被替代的工作,方有可能用得其所,并为主渠道、青年和大学生所欢迎。以×大学关工委为例,虽然参加工作的老同志仅100余人,不足全校离退休人数的2%,但近年来由于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精心选择工作切入点,以构筑“三区联动”、“网络”、“师生面对面”等平台为抓手,集中力量,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仍然能获取不错的效果。 二看自身条件,量力而为。关工委的职能定位应为自身及老同志的能力所及,超过老同志奉献能力的任务,必将因不切实际而落空。有两点值得注意: 一要客观评估关工委动员组织老年志愿者的能力。要看到关工委并非独享离退休人才资源,实际可供关工委动员选用的人才仅仅是离退休队伍中的一小部分。除去老弱病残不能出来工作、无法适应关心下一代工作要求、继续受聘或返聘在校内外非关工委单位或部门工作及实现个人其他志向与爱好者,余下的才是关工委可以动员的对象。同时也要看到,囿于体制和机制问题,目前关工委在争取离退休人才的能力与手段上不占上风。因此在动员组织工作队伍方面,与其盲目乐观,追求不切实际的多多益善,不如退而结网,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提高关工委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 二要与时俱进吃准老同志的优势所在。应该看到多年来人们认为关工委老同志所具有其他社会成员不可替代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优势[4][5],已斗转星移发生变化。随着年事已高的离休干部的退出,他们那一辈人所具备的政治、威望优势已很难由退休人员来填补;即使少数具有政治、威望优势的退休老同志,一般也未必有暇惠顾关工委的工作。此外随着高校扩张出现多校区,住房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居所散布化,以及实行学分制带来的学生作息时间的变化,使原有的时空优势也不同程度地被削弱。关工委以上优势中惟一不变的仅是经验和亲情优势。因此,在对关工委队伍能力和优势作考量时,既不宜高估,以免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也不要低估,以致妄自菲薄动摇信心。吃准老同志的优势所在是老同志量力而为的重要依据。新时期的众多退休老同志,应该、也可以继续发挥他们在人生阅历和经验(教训)、个人形象、魅力和奉献精神方面的优势。 三看学校能力,量入为出。关工委在职能定位时应按照学校的提供(人、财、物…)能力,量入为出。超过学校承受能力的定位多半会落空。关工委要树立成本概念,选择任何工作都需要掂量人、财、物的投入问题。关工委提倡志愿奉献,但绝不意味志愿者工作就没有成本,可以不计成本。 关工委应该根据学校的投入能力,量入为出地规划工作,精打细算,能省则省,将投入控制在学校许可范围。而且作为关心下一代的工作组织,以身作则向下一代垂范勤俭持家美德本就责无旁贷。 在考虑学校投入成本同时也不应忽略老同志志愿奉献的成本,从宏扬奉献精神及爱护和尊重老同志来讲,这部分主要由老同志自己承担的成本,更应珍惜,不能认为奉献是无偿的就可无节制的消费。 四看投入产出,注重实效。建立科学的成本效益观,重大决策应作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做到心中有数。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确定工作任务时应考虑少做不做虚功和应景文章,尤忌劳民伤财事。在同样需要情况下优先考虑投入产出比高的任务。 总之,高校关工委的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必须以教党[2009]20号文件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精神才能较好地区分各自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作出恰当的职能定位。
(全文摘自《高校关工委管理体制与长效机制的研究》,2009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课题论文集/2010年2月,42-46) 相关文章链接:1、高校关工委的领导与管理体制,2、高校关工委的自我发展机制,3、高校关工委的自我约束机制。
参考资料
1、田淑兰讲话,教育部关工委在京举办全国省(区、市)教育关工委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关工委领导干部学习班,2009年4月 2、记者访谈:王茂根解读《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办《关心下一代》2009(4)7 3、教党[2009]20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办《关心下一代》2009(4)49 4、张凤山等:《关工委工作概论》,教育部关工委组织编写,2009年9月第1版:46-47 5、中关工委[2008]26号《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2008年12月8日 作者:Djw等 2010-01-23 执行编辑:hyt 2010-04-15 责任编辑:xwf 2010-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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